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院,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院于2000年10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0〕71号)精神,从事业单位改为科技型企业;2004年3月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院根据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关于对南宁院更名的批复(中海投〔2004〕015号)更名为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2017年11月根据中海投[2017]7号文更名为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 ,系中央驻桂企业,主要从事工程技术服务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
主营: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劳务类,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招标代理、工程结算、造价咨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上项目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销售:机电产品(除九座以下乘用车)、农副土特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制浆造纸设备、污水处理成套设备、机械配件、钢材;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