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道德品质好,无不良嗜好,热爱铁路客运工作;
3、五官端正,庄重大方,普通话谈吐流利,反应敏捷;
4、文化程度:技工或中专以上学历,有毕业证;
5、年龄要求:**:**,18至23岁;**:**,18至25岁。
6、**要求:**160cm以上;**170cm以上。
7、视力听觉:单眼裸视5.0及以上,无色盲,无耳背;
8、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二、用工性质:
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每次合同期为3年,连续用工原则上zui长不超过6年。签订合同后试用期为叁个月。
三、劳动合同:
派遣到用工单位的员工与**滨诚劳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报酬:
乙方在提供正常劳动工作的情况下,根据所服务的列车类别、车次、档次等按下列标准确定劳动报酬:
1、劳动合同订立首月为实习培训期,期内工资为1400元/月;独立顶岗后按照下列2、3、4项标准给付劳动报酬。
2、在动车组列车工作的:试用期内2600元/月,试用期满3200元/月;
3、在进京列车工作的:试用期内2100元/月;试用期满后2700元/月;
4、在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列车工作的:试用期内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2200元/月。
以上劳动报酬按用工单位的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执行,试用期及期满后报酬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乘务津贴等。实习培训期满后除基本工资外,其他奖金、津贴等将于次月核算计发。连续用工的,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按用工单位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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